回民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民区前身为归绥市回民自治区,成立于1950年12月19日,是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城区。回民区位于呼和浩特市城区西北部,总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0平方公里,共有回、蒙古、汉、满等23个民族,是一个回族聚居区。辖7个街道、1个镇。2012年回民区总人口40万,其中回族人口两万余人。回民区东距首都北京490公里,是西部省会城市距北京最近的城市;北距二连浩特内陆口岸490公里;西至草原钢城包头150公里,西南100多公里是煤炭和天然气基地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商贸中心和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是中国陆上、空中通往蒙古国、俄罗斯及东欧诸国的重要桥梁。地形为东北高,西南低,呈坡状结构。东北部北部为大青山低中山区,最高海拔2 071米。南部山前为冲积洪平原。境内有阴山山脉,山脉为东西走向。境内河流多属季节性沟河,这些河的水流少部分来自山泉,多为雨季沟谷的汇流水。境内大青山有大小山沟十三条,主要沟有乌素图、坝口子、毫赖沟三条,最后流入小黑河。除乌素图沟有少量清水灌溉外,坝口子、毫赖沟靠雨季山洪淤灌,改变农业生产条件。